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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业学院“饲料科学”奖学金申报评审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11-15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随着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全院老师积极努力,2016年,学院新增了“饲料科学奖学金”。为保证此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公平、公平、公开,更好激励全院学生努力学习,勤学钻研,也为今后类似工作能有规范有序,特制订此申报评审办法。

一、奖励对象

饲料科学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草业学院从事饲草料生产科学与技术研究工作的研究生,和有志于从事饲草生产科学研究的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

2.研究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团队合作意识强,顾全大局,任劳任怨,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在各项工作中有表率作用;本科生要求热爱草学专业,学业成绩排名为班级前1/3、综合测评为A等;

3.未达到前款要求,但在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实验室管理、社会实践和学院重要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大家公认,且有两名以上老师联名推荐的亦可申请;

4.同等条件下,延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毕业班学生优先考虑;

5.原则上,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兼得此两项奖学金。

6.原则上,学生在当前学习阶段,获得此两项奖学金限一次

三、奖金与名额

饲料科学奖学金每年评选博士研究生1-2名,奖金每人40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3-4名,奖金每人3000元人民币,本科生2名,奖金每人1500元人民币。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交《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审查申报材料,确定初审结果;

(三)学院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审议评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则在学院网站公布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如有异议,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复审会议,必要时,听取申请学生的现场答辩,形成复审意见,报学院党总支审批同意后,确定并公布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六)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办负责落实颁奖典礼等事宜。

五、纪律要求

(一)所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规定期限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换。

(二)有关老师应在仔细核查学生申报材料后,慎重签署意见,联名推荐学生的,应核实学生有关情况,确保推荐对象与推荐理由经得往任何审查。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产权归属、有效期、加分项计算等条件,参照同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六、附则

(一)本办法为试行,试行期自2017-2018学年,期满将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必要修订。

(二)本办法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

 

 

 

                                                                                         草业学院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