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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在百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风。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是一所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综合性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4. 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5. 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6.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1)因学术不端等问题受到处分未满5年的;(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应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00:00至2023年6月12日17:00。说明:学校将于2023年6月13日进行材料初查,如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条件不符,将予以退回修改。被退回的报名申请,请考生务必在2023年6月14日00:00至2023年6月15日17:00内完成材料补充并再次提交申请,否则报名无效。补充材料阶段,仅受理被退回人员的报名,不接受其他新报名。
2. 报名方式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华南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p.scau.edu.cn),按提示依次进行注册、查看岗位、完善简历(填报信息)、提交岗位申请、完成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招聘系统中的相关招考岗位信息只能在正式开放报名后才可查看。(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除了注册填报的基本信息外,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①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等学习阶段。境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取得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相应的就业推荐表(个人页及培养学校审核盖章页须具备个人详实信息)和学习成绩单,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余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②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见华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招聘公告栏)(参考模板见附件3)。③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任职聘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4)。④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⑤如已就业且仍在单位任职的,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应聘)证明。如已就业但现已离职,须提供辞、离职证明。以上材料(身份证明除外)均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一旦提交了报名信息,将不可修改。
3. 注意事项(1)因个人填写信息和上传附件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责任自负。如有材料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相关资格、已签订协议以及合同,并保留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个人照片应保持一致,不得使用生活照或艺术照。(2)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考生信息初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处对考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初查,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初查发现问题或信息不完整的,将予以退回修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补充。此阶段只初查考生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不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可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
(三)笔试确认
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完成“是否参加笔试”的确认。未按规定进行笔试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不予以安排笔试。笔试确认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笔试
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的具体安排和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固定考场封闭限时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具体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申论》,统一命题、统一考场,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五)资格审核
对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入围综合测试资格。如有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入围缺额的,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六)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职业倾向测试、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综合测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1. 职业倾向测试职业倾向测试仅作参考,不计成绩。不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参加面试。如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2.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公布结果。
3. 岗位能力测试面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计算分数,按此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2(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岗位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沟通协调等岗位实操工作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采用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测试过程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结束后当场评分,并公布总成绩。
4. 总成绩计算考生最后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20%。体检和考察对象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须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华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能报到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首聘期,聘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录用情况等,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在本岗位参加岗位能力测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2.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3. 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华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https://hr.scau.edu.cn/)发布,考生务必及时登录网页了解,相关招聘事项不再逐一通知。4. 落户广州市户籍的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九、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思教科:020-85280084人力资源处人事科:020-3867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