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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我局2023年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31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岗位信息详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京内、京外)(附件1、2),有关招聘单位的职能简介可登录http://www.forestry.gov.cn/查询。

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或查询研招网。如考生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考生可电话咨询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专业的相似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考生能否报考。

二、招聘范围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考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京外生源报考京内单位必须符合人社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二)经国家认可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留学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符合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试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3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11.167.243.189/LYJBM/xxfw/portal/index.jsp”(以下简称“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注册报名,根据岗位要求,选择相应岗位进入“填写报名信息”,按照系统的提示依次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明、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身份证、学生证、北京生源的户口证明、外语水平、论文发表情况等),点击“提交信息”,报名信息表也可暂存。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请务必仔细核对后再提交。

3.报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各单位(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标注“不参加初试”招聘岗位的考生,通过“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后,还需填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博士研究生专用)》(附件3),将该表PDF扫描件以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岗位所在单位联系人邮箱。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可选择其他岗位重新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可视情况研究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将在“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告。

(三)初试确认

初试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在“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登陆该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试确认,待考场分配完成后,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初试确认的,视为放弃初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一般包括初试和复试。学历学位条件仅限定为博士研究生的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初试(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不需要进行初试确认,直接进行复试,复试包括面试和专业考试。相关岗位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具体要求以各招聘单位公告为准。

1. 初试

初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由我局统一组织。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总分100分,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须成绩合格才可进入复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试,复试人选少于规定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所有考生初试成绩均低于60分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复试

复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可增设专业考试。复试总分100分。

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复试如采取面试和专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则初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照50%、35%、1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不参加初试的博士研究生岗位,复试采取面试和专业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照7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如出现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体检与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因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凡考前、考中、考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应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中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要求,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后再进行报名,凡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内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3.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构成对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不能再以任何方式修改注册信息。

4.考生报名后,请随时查看个人的网上状态,关注“林草局公开招聘平台”,了解有关初试、复试、体检及其他相关信息。

5.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6.咨询电话:

各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服务:010-63204447;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010-8423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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