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审核材料,以下同学符合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名单公示如下:
学号 |
姓名 |
奖学金名称 |
15516111 |
米吉 |
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 |
学号 |
姓名 |
奖学金名称 |
项目 |
15515103 |
平措卓玛 |
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单项进步奖 |
普通话二级甲等 |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4日至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1月17日下午5点前向草业学院学生办反馈,电话025-84396585,邮箱:dby@njau.edu.cn.。
草业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